摘要
所谓市场是指商品交换关系发生的特定场所,就其本质而言市场是客观中性的,不会出现人们通常所说的"失灵"现象,我们既不能把市场机制在正常状态下发挥作用的特点认为是"市场失灵",也不能把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其作用范围之外的问题认为是"市场失灵",也不能把市场机制依存的外部环境不完善认为是"市场失灵",更不能把因为人们主观上的认知偏差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都归因于"市场失灵"。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和近利性等特点并不是市场本身的缺陷,而是人们主观认知能力的缺陷所导致的结果。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依据并不是基于市场自身的失灵现象,而是出于矫正市场主体错位,恢复市场功能所必须采取的恰当而有益的措施。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34-138,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