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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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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称,所谓“农地入市”或“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误读,是不准确的。“入市”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却有着明确的前置条件和限制条件,前置条件是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这部分土地才可以,限制条件则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是因为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4年第3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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