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历时5年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香港按照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对食品中农药残留进行管理,对于既未制定限量标准也非豁免物质的农药,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批准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对人类健康无影响后即可进口销售。同时,根据CAC和主要参照标准制修订情况以及风险评估结果,对限量标准和豁免物质进行动态调整。而《规例》中规管农药数量达360种、7083个限量标准,涉及584种(类)食品、农产品。虽然《规例》最大限度采纳了内地农药标准,但仍有86%左右的限量标准内地没有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