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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看《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其中要求“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的货币资金”。400万元和200万元原始基金的最低数额要求,我觉得会让人认为这是为富人积善行德搭桥铺路,阻碍我们这些普通人从事公益事业,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4年第4期62-62,共1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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