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轮"土地承包制施行以来,实践中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侵蚀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对人地矛盾的缓解路径被堵塞、失地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未定等异化现象。在"三轮"土地承包中,应以尊重并强化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实现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均衡为基础理念;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权能和收益权能,由集体成员自主选择土地经营模式与地租收取方式,充实发包权和收回权,保障农民集体的处分权能;通过预留机动地和承包土地的小幅调整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均分配置,有条件地展开"地租制"试验;失地农民应在承包土地或取得土地补偿费之间进行选择。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95-103,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陈小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编号:09&ZD043)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3CFX077)
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编号:20120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