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0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商事登记改革,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取消年检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实行企业设立"一口受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这次制度改革的特点体现为在价值取向上从安全优先向效率优先转变,在政府理念上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在性质上为制度改良,并非制度颠覆。这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法律适用、债权人保护和信用体系的完善等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此,应完善相关立法以减少法律冲突,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并完善企业信用制度。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4-111,共8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3年第5期应急研究项目《促进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的相关保障体制与政策体系》
2013年度上海市政府咨询课题《自贸试验区首轮条例规定论证及立法研究》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项目《商事严格法律责任问题研究》(09SFB303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