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应当基于审判公开的原则,而不是案例指导。应当把在网上公开作为公开的唯一方式,且应当作为一项诉讼程序规定于诉讼法中。所有的裁判文书都应当在网上公开,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在制作时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局部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建立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网站时,应当科学建立裁判文书数据库,以利于从不同的角度检索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完全上网、科学上网,有利于裁判文书写作的进步,有利于司法的公正。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31-136,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