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转让在现代企业中成为十分常见且必不可少的现象。现在许多中小型企业采用的最为普遍的公司模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模式,人合性与资合性是其最主要的特点。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比股份有限公司更加突出,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中分的权利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治理。股权转让是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应考虑到股权转让与公司人合性的维持,并要充分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只有这样才可以权衡转让方和受让者、双方当事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使之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
出处
《黑龙江科学》
2014年第2期79-79,共1页
Heilongjiang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