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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构建安全生产预防保障体系——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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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承继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髓,认真贯彻落实近10年来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治理为主线,以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为依规,着力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作者 刘建清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4年第3期58-61,共4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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