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知识生产和转化的一般逻辑,文化产业链可以细分为相互连接的创意端、确权端和商业端三个链端。各链端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理性追求,政府在各链端合理地定位角色和行使职能,关涉文化产业的现实繁荣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基于创造力的文化本质及环境营造的公益特征,政府应在文化产业链之创意端发挥主导作用并行使行政职能,在文化产业链之确权端和商业端应充当理性"守夜人"的角色。
出处
《出版发行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6-39,共4页
Publishing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知识产权导向下文化产业创造力激励制度研究"(13AFX02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