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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中国发展与实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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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通过对19世纪市民社会的研究发现,人与人的关系在物质交往中发生了异化,市民社会成为有产者对无产者剥削和压迫的资产阶级社会,必将被"自由人的联合体"所取代。当前,中国的民间社会正在形成。与西方的市民社会相比,中国的民间社会有着自己的生成机制和逻辑功能,由于社会制度的差异,二者有本质的不同。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社会的功能由批判向建设转向。基于我国政府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公民参与公共生活可以有效地影响或决定国家政策走向,争取公民多元利益的实现,同时民间社会也是防止政府公共权力异化的强大监督力量。通过培养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增强民间组织的自治性,可以促进民间社会健康发展。
作者 李辉
出处 《理论界》 2014年第2期1-4,共4页 Theory Hori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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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4

  •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 2哈贝马斯.《公共领域》[A]..《文化与公共性》[C].三联书店,1998年版..
  • 3哈贝马斯 童世骏译.《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第514页.
  • 4哈贝马斯 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共引文献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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