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9年第一届全国地层会议期间,由尹赞勋院士牵头编制了《全国地层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全国地层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等。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地层委员会分别对《全国地层委员会章程》作了适当修改。为适应中国地层学研究和地层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地层委员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多次讨论和协商的基础上,全国地层委员会对第三届全国地层委员会2000年公布的章程做了一些修改。现将修改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说明,提交第四届全国地层委员会审议。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出处
《地质通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80-380,共1页
Geological Bulletin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