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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金额不足千元,为何也会按盗窃罪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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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因父母太过溺爱,我弟弟从小便养成了偷盗恶习。年仅20岁,他就曾因盗窃超市饰品.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天。出来不到三个月.又在48天的时间里,为筹钱上网、买烟、喝酒等.先后五次在商场窃取物品,然后低价转卖。近日。我弟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14年第1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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