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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过人,别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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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那时公司正在洽谈一桩生意,而我是谈判代表,标的是一本创办很久的刊物。创办人因年事已高,不想再做,询问我们公司是否愿意接手。这本刊物是我感兴趣的类型,而且与集团内的现有产品有互补效果,所以我使出浑身解数以期谈成此案。
作者 何飞鹏
出处 《才智(智慧版)》 2014年第3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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