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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对来稿中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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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请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1条斜线下加括号,括号内的2个单位符号之间加中圆点,
出处 《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320-32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Applied Clinical Pediatr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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