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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看待高校高级专家的“教龄”问题——不应该把“教龄”作为提高高校高级专家待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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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0年教龄”在教育界是个热门话题,它是国家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的一种依据,也是今后高校提高普通教师待遇的一种重要参照。然而,“教龄”也是个复杂问题,使用不当会走到事物反面。目前,有少数高校把“教龄”误用于高校高级专家政策中,这是一种明显错位。在执行“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政策时把“教龄”作为硬性规定和必要条件强加在高级专家身上,这是把提高教师待遇和提高高级专家待遇两件事、两种政策相混淆,违反了国家有关高级专家一贯政策,容易引发“本位主义”,不利于高校引进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可能导致高校提高普通教师待遇和提高高级专家待遇两项政策都难以真正落实。
作者 侯平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人事处
出处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 2014年第1期57-61,共5页 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 Dvelopmen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http://wenku.baidu.com/view/0969374ecf84b9d528ea7a72.html.
  • 2新教师法全文.http://zhidao.baidu.corn/question/535715768.html.
  • 3山东省"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和扩大教龄津贴范围"的提案.2012.05.28http://www.sdzx.gov.cn/llyj-info.php?id=30134&lm一213active=hwyd.
  • 4关于印发《北京大学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试行)》的通知http://wenku.baidu.com/view/bfeedadd5022aaea998fof7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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