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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公告形式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施行。目前使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同时废止。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出处 《华商》 2014年第1期71-71,共1页 Chinese Business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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