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首先提出逮捕必要性的关键因素是社会危险性,同时以L市人民检察院从2009-2013年6月份的批捕情况和案例对司法实践中社会危险性的认定进行了分析,说明了社会危险性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对社会危险性认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出处
《黑河学刊》
2014年第1期82-84,共3页
Heihe Journal
基金
2013年浙江省法学会课题<社会危险性在审查逮捕中的认定>(课题编号:2013NC400)
2013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社会危险性在审查逮捕中的认定>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