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以及公民基本权力的保护。总体来说,宪法监督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即司法机关宪法监督、立法机关宪法监督和专门机构宪法监督。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由宪法确立,实践中宪法监督权的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制度化以及捋顺上下级权力机关宪法监督权的问题。为此,应设置专门的机构行使宪法监督权;完善立法,确保宪法监督制度化;加强宪法监督执法。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12-114,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