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流动人口犯罪人数持续在高位徘徊,但流动人口取保候审比例远低于同期非流动人口取保候审的比例。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流动人口风险评估机制的缺失与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模糊规定不相适应;流动人口的社会经济条件差与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不相适应;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强与取保候审的监管机制不相适应;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淡薄,"脱保"现象严重,与取保候审的目的不相适应。因此,应建立流动人口取保候审风险评估机制,合理确定流动人口的社会危险性;丰富流动人口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完善流动人口取保候审的监管方式;强化流动人口取保候审人的法律意识,减少无意识的脱保行为。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34-142,共9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