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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机构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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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由8家检验机构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工作,分别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4年第3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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