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目前社会资金运行的领域看,企业“三项资金”占用的数额大、时间长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和解决的同题。据有关资料表明:1990年末,全国4万户国营工业企业“三项资金”占用高达3073亿元,比上年增加900亿元,占全部流动资产的47.6%。又以梅州市为例,据对370户国营集体工交企业的调查摸底:1990年末,“三项资金”占用39647万元(其中:产成品占用20543万元,发出商品占用4076万元,应收款占用150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962万元,占同期贷款增加额的78.7%,也就是说几乎新增的贷款被“三项资金”吃掉了。银行永远也填不满这个“无底洞”。企业“三项资金”虽然都是社会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过渡性资金占用,但一般应保持比较均衡的水平,如果“三项资金”占用日益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