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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审批项目改革中有效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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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出台,取消和下放共计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71项,“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位列其中。这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通过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政府加快转变工作职能。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规定,2013年8月,国家安监总局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个规章作出了修改。下一步,安监部门如何在这一改革中正确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笔者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作者 张丽娟 王鑫
机构地区 扬州市安监局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14年第2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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