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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离职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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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5月,张某经应聘到某广告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工作岗位为广告销售,月工资8000元。由于张某有较好的人脉关系和非常强的业务能力,2009年下半年,张某被提升为公司的销售主任,月基本工资保底20000元,此外,还可按照销售业绩提取5%的奖金。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46-49,共4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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