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机关在查处“大案”、“要案”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线索,按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之后,经常被有关部门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导致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因而造成国有资产“源源不断”地流失。被审计单位群众甚至对国家审计的权威性产生怀疑。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问题定性不准的原因所造成的?还是其他方面更深层次的原因所造成的?本刊从 2001年第 1期开始连载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副主任林炳发博士撰写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涉嫌挪用 3000万元资金后仍能逍遥法外—国有资产‘源源不断’流失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一文。这是一个查处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失败的典型案例。每期文末附有建议读者进行讨论的问题,欢迎读者参与本案例有关问题的讨论,来稿请以特快专递方式寄本刊编辑部,欢迎读者以发送电子邮件(本刊电子邮箱: xinxiffa@audit.gov.cn)方式投稿,本刊将按来稿先后顺序择优刊登。
出处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
2001年第1期37-39,共3页
Audit Information and Techniqu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