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指出,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计划单列市)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确认北京市西城区等70个地区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有效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通知指出,2013年,各地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创建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登记管理机关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作用发挥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批积极进取、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地区.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4年第3期24-24,共1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