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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法律确认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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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指出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下,面对各种矛盾的证据时,该如何认定股东的资格。通常,当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发生冲突时,应以形式要件优先;当涉及到公司外部的法律关系时,应以工商登记材料为准;当涉及到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时,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准。
作者 童雪梅
机构地区 西南财经大学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第4期172-172,共1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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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7

二级参考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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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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