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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10分钟“写”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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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写字教学建议中新增了这样的一句话:“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很多教师对这个标准的反应也比较大,尤其是高年级教师心理上对这句话是持怀疑态度或抵触情绪的,认为有“一刀切”的味道,实施过程难以实现。在目前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两种不平衡:一是低年段实施情况好于高年级。二是第一课时执行情况好于第二课时。
作者 蒋智斌
出处 《江苏教育(小学教学)》 2014年第2期65-66,共2页 Jiangsu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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