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加入 WTO 的时间的临近,垄断企业运用市场力量限制竞争的行为日益普遍,反垄断开始进入政府部门的视野。反垄断的目标是通过限制大企业的反竞争行为促进和保护竞争,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减少社会福利损失。在美国,1890年的谢尔曼法、1914年的克莱顿法和1914年的贸易委员会法是指导反垄断政策的三部主要法律。1890年前后的美国正处于现代美国公司的诞生以及兼并加剧的时代。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正处于与1890年的美国十分相似的时期,但我国还没有一部针对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法》。一。
出处
《粤港澳价格》
2001年第1期21-24,共4页
Guangdong,Hongkong & Macau Pr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