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国家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前后部分省公布的以省为单位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方法:采用对比研究法,探讨广东、山东、青海、吉林、北京等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中有关采购方式、质量层次划分、限价制定原则、配送办法、回款等内容的异同点和各自特点。结果与结论:上述省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大多以"双信封"为基础,并进行积极尝试,各省在质量分层、第三方交易平台、价格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之处,可为其他省制定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提供思路。
出处
《中国药师》
CAS
2014年第3期472-473,共2页
China Phar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