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推进制度完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成逻辑出发,治理主体是建立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首要问题。作为传统意义上的治理主体,中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长期的合作关系发展中,政府在双方合作中依然起着主导性作用。从长远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政府关于非政府组织的价值观也会发生转变,非政府组织会在更广泛领域与政府产生互动。因此,政府选择和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路径,对于有效联系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及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
出处
《前沿》
2013年第23期11-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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