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和谐协存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环境伦理的基本目标。吕坤的环境伦理思想包含着潜在而丰富的现代生态伦理智慧,他以"自然"说为其立论的基础;以"天地之于万物,原是一贯"的性命论为价值目标;以"人事就是天命"的"顺天应人"的天人观为实现途径;既肯定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又强调尽人道以合天道,主张顺应客观自然规律。其思想反映着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理解。批判地继承吕坤环境伦理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对于我们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
出处
《前沿》
2013年第24期61-6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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