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被誉为我国农村土地第三次变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刻变革.它是适应农村实际,顺应农民意愿,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林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林业,加快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我到浙江衢州挂职学习期间,深入各县(市),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浙江衢州在集体林权制度的做法,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新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借鉴.
出处
《新疆林业》
2013年第6期36-40,共5页
Forestry of Xin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