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通业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位于市场的最前沿,是扩大内需、引导生产的先导性产业;同时,流通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组成部分,在很多方面承担着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的社会功能,可以说又是基础性产业.因此,流通业一方面属于竞争性行业,由市场自发进行资源配置和调节;另一方面又被赋予了多重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需政府统一规划,或投资主导、或政策主导,给予各种优惠,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而且,市场机制需政府进行适当干预,通过“有形之手”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竞争环境,从而规范市场秩序,更好地为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