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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儿的“爱屋及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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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家有五个兄弟姐妹,我是父母的二女儿。父亲71岁那年去世后,母亲决定自己单过,认为能自由随心。但她却自作主张卖掉了和父亲生前同住的房子,房款大部分帮弟弟还了外债,弟弟答应她住进自家闲置的两间小土房直至终老。
作者 庞秀芬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14年第4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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