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制度体系具有系统整体性以及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整体性,整体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基本特征。因此,应改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分割开来的研究范式,改变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方面进行分门别类研究的固有模式。从目前现有成果来看,应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内涵与特征、坚持与完善的单一研究范式向纵向与横向、多学科交叉、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等多重视域的整体性研究转变。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5-8,共4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瑞典社会民主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编号:12CKS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