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承载着三重功能,土地利用主体的经济利益、国家层面的社会利益、环境层面的生态利益三者之间不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需要复杂的制度体系才能协调。借鉴日本的农村土地制度体系,结合中国实际,设定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体系,并进一步思考了理顺制度体系中一些冲突法律条文的立法视角和合理的产权界定问题。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07-110,共4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城乡统筹发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编号:2011jyty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