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利用2004-2008年全国统计年鉴数据,阐述了2007年我国农地非农化的收益分配格局,即农民仅获得土地收益的3.79%,地方政府获得15.96%的纯收益,中央政府享有30%的土地收益,此外中间蒸发费用高达土地收益的50.25%。面对现有的农地非农化收益分配格局,本文提出了改革现有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几点政策措施。
出处
《中国物价》
2014年第3期85-87,91,共4页
China Pri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业现代化体制机制创新与工业化
信息化
城镇化同步发展研究(13AZD00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成员异质性
合作社理论创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体系构建(71273267)"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与支持政策研究(13JGA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