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少年司法尚处于逐步形成和完善之中,其价值定位亦面临诸多挑战。在"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化"主张几呈一边倒的现实下,实有从比较法及实证角度探求少年司法的顶层设计与架构之必要。或可构建:基于"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准民事法性质的少年司法,以期及时矫正和安置未成年不法及微罪行为人及遭遇虐待、遗弃及照管不良的未成年被害人;以及基于刑罚法而来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以期及时惩戒和处分触犯刑法较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与此之外,构建与上述少年司法及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互动的儿童福利,对于有效矫正和保护未成年人亦至关重要。
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4年第1期71-79,共9页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资助课题"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社会支持机制实证研究"(13CFX059)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资助课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关问题研究"(GJ2013B07)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资助课题"儿童监护的司法干预机制与配套儿童福利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