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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中遏制非正常公民代理的对策——以S市B区法院Y法庭公民代理情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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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道路交通事故等人伤案件处理中,一直存在俗称“人伤黄牛”的职业索赔代理人,专门蹲在诸多医院骨科病房提供所谓交通事故、工伤方面的法律咨询,利用受害人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等弱点,提供一条龙代理索赔服务,收取巨额代理费用和赔偿提成。在民事诉讼阶段如何遏制此类非正常公民代理,则需法院各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代理资格进行规范审查。以S市B区法院Y法庭公民代理情况为例,借鉴有效的操作方法,提出遏制非正常公民代理的对策。
作者 张超亮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7期250-2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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