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交通主要是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及语言和图文传递的行业。主要包括运输和邮电两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属于第三产业。运输纵有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五种方式。然而。公路运输以公路网覆盖面广,运输灵活著称。它对国民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发展有着不容置疑的地位。然而随着公路运输的发展,伴随着有关公路的侵权行为也是越来越多。笔者将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研究从安全保障义务入手,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的来源,性质以及我国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立法的现状。结合侵权法草案的修改,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过程中的呈现的问题,还有在公路经营者有关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方式、避免手段,并就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形下的纠纷的解决,来对公路这一特殊空间领域的侵权行为问题进行浅陋研究。最后,根据我国对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谈谈自己的看法。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8期370-37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