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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基于政务微博的司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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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时代,微博凭借转发、评论等功能成为互联网信息传播新媒介,它满足了互联网时代信息快速传播的需求,彰显了与时俱进的执政理念,成为网络时代政府官员与民众沟通又一新的平台。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立足社会管理创新,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将微博应用到日常司法行政工作中,打造政务微博海宁司法新模式,率先于2009年12月正式开始在新浪开通官方实名认证微博,并逐渐建立起以新浪为主、腾讯为辅的"微博集团军",在司法工作创新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出处 《当代社科视野》 2014年第1期12-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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