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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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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将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等予以调整。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新目录中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进口的清单中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商品,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出处 《杭州化工》 CAS 2014年第1期46-46,共1页 Hangzhou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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