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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四举措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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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全县18个镇街、82个社区、341家已建立工会的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64名调解员进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2013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基层调解简易文书,提高调解普及率。
作者 柯国兴
出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浙江)》 2014年第3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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