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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被纳入影子银行监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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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称为“影子银行”主要指以下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4年第3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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