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维权难是新《消法》的重要目的——访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
摘要
问:您认为新《消法》对于解决消费者维权困难哪些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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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商标权不敌地名权[J].中华商标,2005(2):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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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维琴.新形势下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法学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9(4):68-69.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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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黎.宁夏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对经营绩效影响的经济学分析——兼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J].科技管理研究,2012,32(3):127-130.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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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晓辉.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J].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1(2):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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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川.房地产市场“限购令”的经济法学思考[J].神州,2012(28):200-201.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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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范文亮.浅谈如何加强市场规制来应对金融危机[J].法制与社会(旬刊),2009(35):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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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友根.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及其运用[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4(5):126-129.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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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力争2007年全面公告审计结果[J].审计月刊,2005(1):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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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新红.在经济学与经济法学共同话语下界定宏观调控[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7(2):39-45.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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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秦守勤.经济法和谐理念之我见[J].法学杂志,2005,26(6):63-65. 被引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