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内企业信息披露存在着诸多质量问题,导致企业信誉面临严重的危机。虽然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法规已经相对完善,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有所提升,但企业自身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才能保证企业信息强制披露法规发挥作用。本文以企业信息的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关系为研究重点,首先对我国企业信息揭露的现状分析基础上找出我国企业信息披露方式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新型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措施。
出处
《科技视界》
2014年第5期31-31,共1页
Science & Technology Vision
基金
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课题资助项目(ynuny20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