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是我国最重要的两大税种,都是以纳税人收入为起点计算应纳税额,在收入确认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有一些甚至相差很大。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法规、条例、通知也是琳琅满目,错综复杂,众多政策对收入确认差异的存在,客观地增加了企业纳税风险,使会计工作复杂化,也给税务部门带来了管理成本,不利大于有利。为此,本文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对收入确认的原则、范围、时间出发,详细比较了二者对收入确认的相同与不同之处,找出差异所在。呼吁有关部门在新一轮税务改革中,深化服务意识,提高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整合现有众多的法规条文,出台统一的收入确认政策,求同去异,减少客观纳税调整因素,使企业规避纳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帮助企业良性经营,推动经济发展。
出处
《现代商业》
2014年第9期206-207,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