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狱内侦查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手段,在维护监管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侦查观念和侦查模式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使得我们在重新厘定其主体的同时对主体间的人际交往也要进行重新界定和探究。在信息化的今天,预防狱内案件,要实现“人的回归”,更要注重其主体间的人际交往能力的共同提升,以真正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4年第3期97-98,共2页
Young Society
基金
本文为2013年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监狱理论研究课题《狱内侦查中主体的人际交往》,(项目批准号:2013YL11)的最终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