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但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对该原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借助信息技术的远程控制能力,发明的不同部件以及实施行为可以分散到不同国家;另一方面,网络的交互性又导致有关发明的实施呈现多方参与的特征。面对这种跨国分散实施专利发明的情况,英美专利法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严格的专利地域性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专利权人指控组件分散在其他国家的系统,但仍严格要求方法的所有步骤必须在境内实施才构成侵权。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苹果公司Siri技术侵犯专利权案也首次向我国法院提出了同样的挑战。我国法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在英美判例法,对相关的专利侵权行为作出规制。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4年第3期72-78,共7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基金
同济大学文科科研基金课题<全球化背景下跨国专利侵权的法律规制>(项目编号0701219032)的资助